●记者 普薇 通讯员 李林静
何南男 陈文波
本报讯 2024年以来,红河州多措并举推动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试点工作落地落实。截至目前,省级试点蒙自市草坝镇明白村委会和弥勒市江边乡江边村委会江边一组已累计兑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助5.13万元,惠及参保群众1910人,补助覆盖率达100%。
在推动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试点工作中,红河州人社部门经过前期大量走访调研,多次联合乡政府和村委会深入实地,仔细摸排各村集体经济收入、人口年龄结构、参保缴费档次等基础数据,全面了解群众意愿期盼,因地制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真正让不同群体共享社会发展红利。
为解决群众政策知晓率低、参保积极性不高等问题,红河州人社部门创建了村、组两级网格管理服务模式,组建“政策熟、业务精、服务优”的社保服务先锋队,分组开展挂包工作,把经办服务送进群众家中。线上通过乡村大喇叭、网格微信群等发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内容和补助政策;线下通过召开群众会、开展“敲门行动”等形式,现场解读政策、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切实帮助参保群众算清“补助账”“收益账”和“养老账”,激发群众参保热情,确保群众“知政策、会办理、享实惠”。
同时,按照村务公开要求,及时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避免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的情况发生。规范资金管理,提交补助信息数据,由市、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审核后,按期足额划拨集体经济补助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并计入补助对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效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红河州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优化补助措施,动员、鼓励更多集体经济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共同推动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地,持续提高养老保障水平,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群众。




放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