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锡业集团广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锡广元公司”)持股比例100%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股东决定及云南锡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锡机械公司”)持股比例100%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股东决定:云南锡业集团广元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01763855525E)拟吸收合并云南锡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012179031398),合并完成后,云南锡业集团广元实业有限公司存续,云南锡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解散并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云锡广元公司依法承继。为保护云锡广元公司、云锡机械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请云锡广元公司、云锡机械公司各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吸收合并公告》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凭合法有效的债权凭证向云锡广元公司、云锡机械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云锡广元公司、云锡机械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集团广元实业有限公司
云南锡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21日




放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