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一版要闻 2022年11月04日

弥勒市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

创新纪检监察措施 提升纪检监察效能

罗宏伟 李怀华

弥勒市纪检监察驻村干部何劲森(右一)用“双语”向村民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李怀华 摄

  ●记者  罗宏伟  通讯员  李怀华  文/图

  连日来,弥勒市纪委市监委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放在首位,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准确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态势,创新纪检监察措施、提升纪检监察效能。

  弥勒市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介绍,党的二十大召开后,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组织开展专题学习10场次,举办座谈交流12场次,到基层用“双语”宣讲7场次。要求纪检监察党员干部在学习的同时撰写心得体会,准确把握核心要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完成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

  在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上下功夫,不断推动监督、查办、警示、治理一体贯通。在办案各环节互帮互补,解决办案人员短缺问题,不断提升办案效率与监督质效,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社风民风社会环境。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护卫弥勒刚刚获得的“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开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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