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条件:年龄在18~55周岁(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献,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一周内无感冒和急性肠胃炎,未服药(因心脏、肝脏、肾脏疾病或高血压等长期服药者不参与献血);与上次献血时间相隔6个月以上(全血);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一般手术后未满3个月,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不能献血;女性在月经期间和前后3天不宜献血。
献血前注意事项:24小时内不饮酒、不服药;注意休息,不熬夜;饮食平衡,不空腹献血,可吃稀饭、馒头等清淡食品;携带好身份证。
献血后注意事项:献血后休息10~15分钟,压迫针眼处5~10分钟防止局部出血;保持针眼处干燥清洁,当天洗澡后或创可贴保留12小时后除去;4小时内不用献血的手提重物;两天内避免剧烈运动,短期内不熬夜;多喝白开水,适当补充维生素C和含铁量高的食品。
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无偿献血者的权益保障。根据相关规定,献血者可享有免费用血和优先用血等权益。在红河州荣获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还可凭《红河州无偿献血荣誉卡》享受免费乘坐市区城市公交、免费游览部分公园及景区、免交州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等“三免”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