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社会纵横·广告 2025年11月26日

初心践使命 专业显担当

——记元阳检察战线的“多面手”钱璟

  钱璟(中)与学生交流。

  ●通讯员  方婷  车亚茜  文/图

  在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钱璟用10年从检历程,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初心。办案时,她是追根究底的“铁面人”;普法时,她是传递温暖的“引路人”;党建中,她是筑牢根基的“排头兵”,在元阳的沃土上书写着司法为民的答卷。

  “案件无大小,每一起都关乎公平正义。”这是钱璟常挂在嘴边的话。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她主动请缨承办元阳县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不仅精准指控犯罪,还发出3份检察建议书,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同事陈玟妤评价道:“钱璟既是我们工作中的‘主心骨’,又是专业上的‘引路人’。她办起案来从不含糊,再复杂的卷宗她都能抽丝剥茧,再棘手的难题也敢迎难而上,还会毫无保留地分享办案经验。跟着她干,既学业务又学担当。”

  面对新型犯罪,钱璟始终站在办案一线。2021年,她承办元阳县首例“断卡”案,联合多部门开展反诈培训,提醒金融机构防范“聚集性开卡”风险,守护群众的“钱袋子”。2022年,她凭借敏锐专业的洞察力,追诉调查机关遗漏的“自洗钱”犯罪事实,成功办理云南省首例“自洗钱”案件,追赃挽损200余万元。案件办结后,她牵头召开反洗钱联席会议,推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获评“全国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法律是严肃的,但司法可以有温度。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办的不仅是案子,还是孩子的人生、家庭的希望。”钱璟始终坚守这一理念。自2018年6月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她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初犯的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通过6个月考验期的教育引导,帮助犯错的少年顺利回归社会。她还受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深入各中小学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等主题讲座,用通俗易懂的案例为师生普法。元阳县思源实验学校学生李铎涵说:“今后我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灵活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党支部副书记,钱璟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探索“党建+法治宣传”“党建+案件质效”等工作模式。她精心组织理论学习、主题活动,严格规范党员发展流程,以扎实的党建工作激发队伍活力。在她与同事的共同努力下,元阳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获评“红河州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她本人于2024年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是凝聚队伍、推动业务发展的硬核力量,要用‘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共同守护元阳的公平正义。”钱璟说。

  从扫黑除恶的攻坚一线到反诈宣传的街头巷尾,从未成年人的普法课堂到党建阵地的初心传承,钱璟始终以初心践行使命,用专业诠释担当,在检察岗位上书写着新时代司法为民的新篇章。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主管| 声明:红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3120180020

举报电话:0873-3055023 | 新闻热线:3055077 3055079| 滇ICP备11001687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2510473号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