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社会纵横·广告 2025年06月18日

红河州社会福利中心关于押金清退的公告

  兹有2017年12月入住红河州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人员罗树清,在入住该公寓时预交押金人民币壹仟元整,办理退房手续时,该押金尚未退还。经我中心多方查找,未能与本人取得联系。现发布此公告,请罗树清本人及其亲属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携带罗树清本人有效证件及押金缴纳凭证,到我中心513室办理押金退还手续。逾期未办理,我中心将根据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上缴国库。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73-3794262

  特此公告

  红河州社会福利中心

  2025年6月18日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主管| 声明:红河日报社©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3120180020

举报电话:0873-3055023 | 新闻热线:3055077 3055079| 滇ICP备11001687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2510473号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