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许扬 通讯员 田东梅
本报讯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六二五号公告,对弥勒葡萄等90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这为弥勒葡萄赋予了知识产权保护,将推动当地特色产业标准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助力区域经济增长。此前,“弥勒葡萄”已获原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地理标志商标。
弥勒市地处滇中,亚热带立体气候显著,沙壤土肥沃透气,是云南优质葡萄种植区。早在乾隆年间,弥勒就有葡萄种植历史,历经200余年的发展,葡萄品种不断优化,当地所产的葡萄口感佳、甜度高、色泽亮、产量大,酿造的葡萄酒也独具风味。
近年来,弥勒市以葡萄产业带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通过土地合股、产业转化等模式,引进种植大户、发展合作社,形成规模化农业生产格局。目前,弥勒葡萄种植面积达10.09万亩,年产量达16.62万吨,产品畅销国内外。依托丰富的葡萄资源,“云南红”葡萄酒产业崛起,弥勒市成为闻名的“高原葡萄之乡”“云南红酒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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