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河县总工会秉承“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互济理念,切实维护职工医疗健康保障的权益,为广大职工筑牢了除城镇职工医保之外的第二道防线。
在红河县总工会职工服务大厅医疗互助代办点,工作人员正在为前来申请补助金的职工办理报销手续。“如果参加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在医保报销后还能到工会再报销一部分。补助基数起点为3000元,由低到高分9个档次,最高补助标准为50万元。”代办点工作人员介绍道。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为广大职工提供了一道抵御疾病与意外风险的防护墙,让大家享受到实惠。提及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好处,该县林草局职工白忠宝难掩内心激动,“前段时间,我生了几次病去住院,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为我报销了很多,这个政策相当好。”
据了解,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是工会组织实施、职工自愿参加、互助互济的一种会员合作制医疗保障形式,是工会帮扶因病致贫职工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益补充。
红河县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自2004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开展以来已连续举办19期,职工医疗互助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最高赔付50万元,具有缴费低保障高的特点。
据统计,今年该县共190家单位、10417人参加云南省第十九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收缴互助金125万元。截至今年8月14日,已保障患病住院职工720人次,支付保障金88.85万元。
未来,该县总工会将继续扩大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社会影响,加大宣传力度,把动员新业态劳动者、农民工工会会员作为宣传重点,提升广大职工的参保意识。同时和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社区等通力合作,形成上下联动机制,切实把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做实做好做到位,为患病职工保驾护航。
(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