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清”政商关系遵循“四字”原则

红河日报 2025年06月29日

  ●邓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党员、干部既要关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主动排忧解难,又要坚守廉洁底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本质上是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笔者认为遵循以下“四字”原则,“既亲而有度,又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不难实现。

  政商交往遵循一个“清”字。亲与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亲是要求,但要亲而有度。政府参加企业活动、组织企业交流培训、深入企业调研、办理涉企事项等,推动领导干部包保帮扶企业,倾情为企业服务。清是底线,但要清而有为。在政商座谈会上,营商环境局的工作人员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沟通,现场商定加强技能培训与企业招工有机衔接等问题。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才能塑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政与商是什么关系?政与商交往本应该如君子之交淡如水,亲如一家,清正廉洁。把党的政策传达到位,把民生福利送到群众手中。遵循“亲”“清”的官商相处之道。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坚守底线,亲不越规,作为商人一定要守原则,洁身自好,尊官而不攀官。

  人情往来遵循一个“度”字。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亲朋好友之间,每逢佳节礼尚往来纯属正常。但当一些党员干部打着人情礼仪的幌子,把婚丧嫁娶等时刻当成了权力寻租、受贿敛财的良机,上演了一幕幕权钱交易、私相授受的丑剧时,正常的人情往来就异变为收送红包的“良机”。共产党人当然也重感情,但“人情往来”须有度。这个“度”就是党纪。党纪严于国法,权威不容践踏。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明白“人情之中有原则”的道理,时刻警惕人情掩盖下的违法交易,在处理好原则与人情的关系时,做到既“有温度”又有“尺度”。

  行使公权遵循一个“畏”字。“心有敬畏,行有所止”,只有对手中的权力心存敬畏,才能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否则,就可能在人情世故的纠缠中,在形形色色的诱惑和糖衣炮弹的进攻中,丧失原则,滑向腐败的泥潭。对权力有敬畏之心,就要敬畏权力的神圣,始终把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和为之服务作为行使权力的正确方向;要敬畏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始终把依法办事作为衡量能否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标志;要敬畏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权力行使的合情、合理、合法,防止以权谋私。

  生活情趣遵循一个“限”字。毛泽东同志号召共产党员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尽管时代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广大党员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健康的情趣爱好,仍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仍是党的事业的要求。个人生活情趣和爱好看似小事小节,反映的却是一个人的境界和素质。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把个人情趣爱好限制在党纪党规范围内,限制在公序良俗之内,始终保持一个党员干部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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