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和信商事调解中心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红河州和信商事调解中心章程》第三十四条规定,于2026年9月16日决议注销,并同时成立清算组。请有相关债权债务的单位及个人自登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金沙,联系电话:15752672780。
红河州和信商事调解中心清算组
2026年9月19日
红河州和信商事调解中心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红河州和信商事调解中心章程》第三十四条规定,于2026年9月16日决议注销,并同时成立清算组。请有相关债权债务的单位及个人自登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金沙,联系电话:15752672780。
红河州和信商事调解中心清算组
202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