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永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既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是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的一个重点和切入点,也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之一。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归纳整理、概括总结,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权限设置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精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等的设置不够明确和清晰,造成一些事项应上会未上会或是不必上会却上了会的情形,挤占决策层时间及精力,降低决策效率。
(二)议事程序不规范。一是未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一把手”率先在会上表达自己的想法,而后再由其他班子成员表态,导致民主决策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二是未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回避制度进行有效回避。研究晋升职级和评优评先议题,涉及晋升职级和评优评先的班子成员没有回避,还参与发表意见和表决。
(三)议题讨论不充分。决策事项没有提前告知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人员,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人员往往在讨论时才知晓决策事项的具体内容,甚至有的单位存在临时提交、议题不成熟便提交的情况,使决策事项议而不决,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得不到保证。
(四)事项执行不透明。有些上会商量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状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还有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被忽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
(五)资料保存不完整。有些单位有关“三重一大”的资料保存不完整,找不到决策对应的会议资料,无法还原决策真实过程,或是会议记录过于简洁反映不出决策程序。
二、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有些单位的领导认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只在重点行业、“实权”部门存在,自己单位级别低、人员少、经费有限,不涉及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有的主要领导认为自己是“一把手”,大事就应该自己说了算,自己定下来的事情就是政策,上会只是走走过程;有的班子领导认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程序太烦琐,影响决策效率,甚至贻误发展,错误地把不执行制度理解为“敢担当”;有的班子成员认为在“三重一大”决策中,自己说了也不算数,执行不执行与自己关系不大,也就“随大流”,跟着“一把手”走。
(二)制度操作性不强。单位制定出台的“三重一大”制度生搬硬套,不结合自身实际,过于原则性、宏观性、概括性、粗线条的规定,量化细化不够,操作性不强,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程序、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金额,重要岗位及人事界定等未作明确规定。
(三)制度规定不完整。目前,对“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仅限于对决策阶段即会议研究阶段的规定,而对决策事项的提出和论证以及决策后的执行和监督实施、责任追究等缺少相关配套制度,更多则以党内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议事规则”等形式进行规范,缺乏具有更高效力的党内法规的调整和规范以及对违规责任追究的明确规定。
三、对策建议
(一)严格决策程序。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自觉遵守“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树牢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严格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会议记录要体现每位发言者的表达意愿,并注重档案的完整收集和保管。
(二)健全制度体系。要明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内涵,细化“重大决策”的内容,界定哪些是“重大问题”,哪些是“重要干部”,哪些是“重要项目”,大额度资金的标准是多少;明确领导的决策权限,哪些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多少金额由班子集体决策,多少金额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决策等,确保每一级决策主体都有章可循、具体明确。要健全完善决策制度的配套制度,紧扣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决策执行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会议管理、人事考察、财务审批、集中采购等相关制度和流程,形成科学严谨、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三重一大”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三重一大”各项配套制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重点对“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是否健全、决策行为是否规范、决策执行是否到位等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反馈纠错、遗失补缺、削减风险,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于领导班子中,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作者单位:石屏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