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石司
近日,石屏县司法局3名工作人员到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走访看望住院治疗的社区矫正对象李明(化名),并向医护人员了解其近期的治疗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
李明因犯非法拘禁罪于2021年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入矫报到后在石屏县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入矫前其患有长期使用酒精引起的精神性障碍。今年1月,李明因饮酒、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等原因导致病情复发加重,司法局工作人员了解到该情况后,与家属合力将其送往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治疗期间,司法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监管教育工作,一方面经常走访李明的妻子和主治医师,向他们了解李明近况;另一方面定时到医院走访看望,与李明面对面交流谈心,叮嘱他放下包袱,积极配合医生治疗,争取早日康复出院。通过帮扶,李明的法治观念及组织纪律性有了提高,深刻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他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服从管理、服从监督。
面对特殊矫正对象,石屏县司法局将严格执法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帮扶,让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积极改过自新,开启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