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云南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向红河州交办第十四批4件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红河州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收到的交办件分别转交涉及县(市)党委、人民政府及州级有关部门负责办理。
按照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红河州第十四批4件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目前,第十四批4件中按照办结情况阶段性办结3件、已办结1件;按照调查核实情况基本属实2件、部分属实2件。
交办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办理具体情况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h.gov.cn/fljxzthz/zysthbdu/)进行详细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1年4月6日—5月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71-68599800,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昆明市A005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