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版权)作品登记的意义:
作品进行著作权(版权)登记,有利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版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版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版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如何取得著作权(版权):
我国采取的是著作权(版权)自动获取原则,即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作品创作完成(例如画完画,小说、论文、课件等写成)那一刻起权利就自动生成,该作品便受到保护,不需要申请或注册进行确权。但权利人可通过向著作权(版权)管理部门申请,对作品进行登记,作为作品权利归属的初步佐证。
云南省版权局是云南省的著作权(版权)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著作权(版权)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只要是属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和组织机构,都可以在云南版权作品登记系统中进行作品自愿登记。
哪些作品可以进行著作权(版权)登记:
根据我国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且以一定形式表现出来的智力成果就是作品。我们身边和文化、创意有关的很多东西都是“作品”,比如:小说、散文、作文、论文、教案、课件、诗歌、音乐、戏曲、电影、美术、建筑、摄影、计算机软件、文创产品等,都可以进行著作权(版权)登记。
小贴士: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已获“云南省版权服务工作站”授牌,是我州打通版权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服务站,有版权登记需求的人群可前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