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普薇
本报讯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
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202个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授予3316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授予4688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授予798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称号,授予890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授予60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239名(组)同志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我州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受到表彰。
其中,蒙自市、开远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开远市大庄回族乡宜民村、蒙自市观澜街道碧色寨村、屏边县湾塘乡阿碑村、红河县宝华镇朝阳村、金平县勐桥乡卡房村、绿春县平河镇大头村、河口瑶族自治县河口镇城郊村荣获“全国文明村镇”;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蒙自市文澜街道红竺园社区、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开远市审计局、红河州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李红艳家庭(蒙自市)、施万恒家庭(石屏县)荣获“全国文明家庭”;蒙自市第一高级中学、蒙自市银河小学、开远市灵泉小学、泸西县永宁乡明德小学荣获“全国文明校园”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