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静
本报讯 近日,石屏县宝秀司法所与村调解员联合打出“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组合拳,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饲料销售商何亮(化名)向宝秀司法所反映,同村村民杨某长期在他家购买牲口饲料,并协商先赊账后期再付款。今年7月中旬,杨某突发疾病去世,其妻子对欠款不予认可,不愿意偿还饲料款,双方产生纠纷。
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调解员迅速赶到村里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杨某妻子坚称与丈夫分居多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对杨某购买饲料并不知情,对何亮账本上记录内容的真实性存在质疑,而且杨某去世后未留有遗产,无力偿还欠款。何亮则表示,账本上的记录均有杨某的签名确认,其购买饲料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这笔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杨某妻子有义务偿还。
眼看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结合纠纷争议焦点,现场宣读民法典第1080条、第1064条、第1159条关于婚姻关系解除、夫妻共同债务、继承人承担债务等问题的规定,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开导劝解,分析诉讼成本与利害关系后,双方当事人态度有所改善,自愿友好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并签订了协议。
自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宝秀司法所坚持在调解中普法、以普法化纠纷,向纠纷当事人精准普及法律知识,将普法宣传贯穿于纠纷排查化解全过程,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推动普法强基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