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州发展改革委等23家单位拟命名为“红河模范机关”的公示

红河日报 2022年09月16日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印发〈深化推进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红河模范机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州直党工发〔2022〕23号)精神,通过单位申请、组织复核及征求意见等程序,经“红河模范机关”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会议研究,现提出州发展改革委等23家州级单位为“红河模范机关”拟命名对象(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至9月22日,公示期间内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向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反映。同时,请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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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66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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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河模范机关”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红河模范机关”拟命名对象

  州发展改革委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州教育体育局

  州科技局

  州公安局

  州司法局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州自然规划局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州交通运输局

  州水利局

  州商务局

  州应急局

  州市场监管局

  州能源局

  州医保局

  州政务服务局

  州机关事务局

  州投资促进局

  州地震局

  州中级人民法院

  州工商联

  州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