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购房补助热点问题解答

红河日报 2022年07月21日

  自蒙自市出台《蒙自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措施(试行)》和《蒙自市支持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以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7月7日,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公布第一批购房补助名单,共有299户,补助项目涉及多个在建楼盘。从各售楼部反馈的信息显示,补助政策实施以来,各楼盘客户到访量大幅提升。

  为了让群众在购房时享受到政府和企业给予的补助,进一步了解补助政策的细节,本报对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发布的蒙自市购房热点问题解答进行整理,以飨读者。

  问:本次购房补助政策的补助对象是哪些?

  答:购买蒙自市在建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住房(不含商业性质及车位、车库等其他性质的房屋)并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者不受户籍限制。

  问:补助时间是多久?

  答:补助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以办理《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日期为准。

  问:补助套数是多少?

  答:全市补助套数为1000套,以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受理登记时间为准。

  问:补助的方式及标准?

  答:1.政企补助:购买蒙自市辖区内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含70平方米)的按2万元/套补助,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含120平方米)的按3万元/套补助,政企各补助50%。

  2.银行让利:符合以上补助标准需要办理按揭贷款的执行以下利率标准。首套房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二套房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点执行。若银行有更优惠的让利措施,以各银行发布的贷款利率为准,实际发放贷款计算利率时以最近一次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若与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冲突的,以中国人民银行政策为准。

  问:参与购房补助后能退房吗?退房需要退还购房补助资金吗?

  答: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前,申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退房和变更买受人,特殊情况必须办理退房和变更买受人的,在办理退房和变更买受人手续前退还补助资金。

  问:哪些情况不能享受购房补助?

  答:1.在2022年6月1日前办理过退房的房屋,于2022年6月1日后又办理《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买受人及共同买受人为同一家庭(父母、配偶、子女)的不享受购房补助。

  2.参与补助的项目在补助时间内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购房人在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前购买房屋的可享受购房补助,在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购买房屋的不享受购房补助。

  问:如何兑付补助资金?

  答:购房补助申请资料经蒙自市住建局审批后,由开发企业和蒙自市财政局分别将补助资金存入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账户后,由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统一兑付至购房人账户。

  (本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