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营企业撑起一片天

——州工商联5年法律维权服务工作回顾
红河日报 2022年04月24日 李梓毓

  ●记者  李梓毓

  良法善治,保障和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法治民企,提升和夯实民营企业行稳致远内功。过去5年,为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州工商联紧紧围绕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引导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服务社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横向沟通,纵向联动,携手协力,同向发力,推进维权平台建设,拓宽维权案件处理渠道,有效创新法律服务机制,在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法律维权工作的水平和优化红河州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织密维权工作服务网

  为解决民营企业诉求难等问题,州工商联与多部门对接沟通,经州委批准成立红河州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成员单位由州工商联、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等14个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在州工商联,并专设法律维权科负责日常工作。

  5年来,州工商联积极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合作和“法律三进”“法治体检”等活动,不断将覆盖面扩展到司法机关、政府职能部门、律师事务所,服务对象拓展到全州民营经济领域市场主体;服务职能涵盖政企关系协调、民商事纠纷调解仲裁、劳动争议调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以及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调查研究等多个领域。

  开辟诉求反映新通道

  州工商联针对近几年来企业司法诉求明显增多的实际,将企业合理诉求有效快速传达到司法机关作为突破点,主动与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接,共同制定《关于开展诉调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主动与州人民检察院沟通,共同制定了《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红河州工商联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并挂牌成立检察官“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联系点”。

  州工商联分别与公检法司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开展调研,定期通报情况、研判问题。

  构建多元化解大体系

  为构建多元化解联动机制,推进商会调解的规范化建设,发挥司法机关在商会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满足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合理诉求需要,州工商联积极推进行业商(协)会设立人民调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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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工商联联合所属商会成立调解委员会,与法院、司法、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成立多元化解民营企业纠纷领导小组,和由8个州级商会参与的红河州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与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机制,初步构建了多元化的调解工作体系。

  州工商联联合州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多元化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工作实施意见》,将人民法院作为工商联所属的各级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单位;印发《红河州总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实施方案》,对全州各级行业商会成立调解组织的机构设立、工作制度、服务保障等作了统一规范。

  同时,州工商联指导商会成立调解室,从源头预防、从基层化解矛盾纠纷。

  5年来,州工商联发挥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多元化解等服务平台作用,积极帮助民营企业维护合法权益,多次深入企业对投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宣传法律、靠前服务,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商协调。注重搭建政企对话平台,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5年来,共受理办结诉求41件,法律咨询46批次。

  “以个案维权为突破,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州工商联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的5年,红河州法律维权服务工作受到民营企业的欢迎和赞誉,这是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的结果,是维权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的结果,也是民营企业家自身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