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压实责任推动纪检线索高质量处置

红河日报 2022年03月15日 周笑延

  ●通讯员  周笑延

  本报讯 “请各乡镇纪委监察室、各纪检监察室及各派驻机构对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及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填写表格后报至案件监督管理室……”近日,元阳县纪委县监委要求各乡镇纪委监察室、机关各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问题线索和案件进行认真清查、全面起底,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对长期未处置或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和案件进行督办。

  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该县纪委县监委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聚焦审查调查主责主业,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在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上下功夫,压紧压实责任,推动提升工作效能,以高质量处置问题线索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采取“督办+通报+问责”的方式,由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强化对交办、分流问题线索的跟踪督促督办力度,对未处置的问题线索以及长期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和案件发出督办通知。案管室每月一次对案件查办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工作进度滞后的承办部门进行提醒,3次通报还未体现问题线索处置成效的乡镇、部室,由干部监督室启动问责,切实压实各案件承办部门的责任,提高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对信访积案、长期未办结的问题线索、案情复杂的案件等,实行班子成员包案督办工作机制,坚持一线工作法,由班子成员任核查组组长,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研究分析案情,听取情况汇报,全程参与、督导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县纪委常委会定期调度包案处置情况,根据工作进度提出相关要求,并将包案处置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此外,对问题线索较多或实践经验较少的乡镇纪委、派驻机构,以“室+乡(镇)”“室+组”模式,共同作战,提高问题线索办理质效。

  “精准、高效处置问题线索是最有力的监督。”该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从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入手,压实责任,提升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主动性,以思想之变推动工作效能提升,提升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辨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