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初政艳
本报讯 2月15日下午,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指出,财政经济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学习研究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红河州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红河州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对其认真汇总,为召开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形成细化的相关报告作准备。
会议要求,财政经济委员会肩负着对我州经济工作的监督任务,责任重大,委员会成员要关注国家财政经济宏观政策,对全州财政工作发展情况进一步深化了解,拓宽思路,提升能力,更好地履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