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22名特约监察员阳光监督员上岗

红河日报 2022年01月11日 杨婷婷

  ●通讯员  杨婷婷

  本报讯  “能被聘为特约监察员既是荣誉也是责任,我将坚持原则、坚守纪律、认真履职,当一名合格的特约监察员。”近日,在弥勒市召开的特约监察员和阳光监督员聘任会上,弥阳街道城关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罗玉作为特约监察员代表进行了发言。

  建立特约监察员、阳光监督员制度,是纪检监察机关凝聚外部监督力量、强化自我监督约束,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弥勒市纪委市监委通过推荐、考察等程序,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离退休干部、街道社区干部、企事业单位代表等人员中选聘出首届特约监察员12名,阳光监督员10名。

  “从各行各业聘请特约监察员和阳光监督员就是要整合各方智力和资源,让特约监察员和阳光监督员以‘主人翁’‘监督者’‘责任人’的身份各尽其责、各展所长,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弥勒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汪海灿介绍。

  聘任会后,22名特约监察员、阳光监督员走进弥勒市纪委市监委,通过实地参观、现场讲解、互动交流等形式,让特约监察员、阳光监督员对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流程与工作成效有了更直观的感受。